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北仑区正式出台《北仑区外来工子女学校自聘合格教师待遇保障实施方案》,从此该区外来工子女学校(含教学点)的非事业编制自聘合格教师待遇有了保障。
按实施方案,从本学年起,每月最低基本工资标准达1700元(不含各项社会保险、津贴、奖金),其中具有浙江省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自聘合格教师最低月工资分别为2800元、2300元、2000元(不含各项社会保险、津贴、奖金),每年按12个月发放。
按此标准,北仑区将确保外来工子女学校自聘合格教师人均年收入至少为2.8万元(含各项社会保险、津贴、奖金),比原先提高近1万元。同时具有浙江省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自聘合格教师人均年收入分别达到4.2万元、3.5万元、3.2万元(含各项社会保险、津贴、奖金)。
宁波日报记者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