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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推出四举措增加毕业生就业机会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0-19 07:42:36

  ●鼓励企业储备本籍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每储备一名给予两年内每年3000元的资助

  ●对企业正式录用的本籍应届本科毕业生,两年内给予每人每年1500元-2000元的租房补贴,企业给予1:1配套

  中国宁波网讯 为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机会,近日,余姚市制订出台《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并提出,要确保有就业意向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就业,力争应届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达到90%。

  为充分发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体作用,该政策提出,要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全年招聘次数要在35次以上,其中摊位在100家以上的大型招聘会不少于4次,力争全年使企业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5000个以上。积极鼓励企业储备余姚籍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每储备一名(签约三年并缴纳社保费用)给予两年内每年3000元的资助,每年不超过300人。对企业正式录用的余姚籍应届本科毕业生,两年内给予每人每年1500元-2000元的租房补贴,企业给予1:1配套。对企业录用余姚籍应届高校毕业生(签约两年并缴纳社保费用)的,给予社保补贴,期限为两年,标准为各项社保费用最低标准之和的50%。

  根据该政策,余姚要加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建设。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今年新增8家以上,全市总数在16家以上,安排毕业生见习人数600人以上。对组建并正常运作的,每年给予1万元的经费补助,对安排到见习基地的高校毕业生,余姚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

  在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方面,该政策提出,余姚市教育局从高校毕业生中完成招收特岗教师132名;余姚市卫生局要从高校毕业生中完成招收部分全科医生,充实到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同时继续实施一村(社区)一名高校毕业生计划,今年将招录15名优秀高校毕业生为村(社区)干部。

  该政策还积极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吸纳高校毕业生。对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农业经营主体,吸纳余姚籍高校毕业生,并按要求签订国家统一规定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年基本报酬不少于3万,并办理相应社会保险手续,在宁波市财政给予1-2名聘用人员每年1万元基本报酬补助的同时,余姚市财政按1:1给予配套。

  宁波日报记者沈朝晖 通讯员方月华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