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用一颗糖替代五毛钱,你遇到过吗?日前,消费者钟小姐就遭遇了这样的闹剧。
商家自作主张以糖替代找零
前不久,消费者钟小姐与男朋友在鄞州区五乡镇蟠龙路逛街时,某服装店挂着的一件粉红色圆领毛衫引起了她的注意,经试衣后,钟小姐表示有购买意向。该毛衫标价为266元,商家搞活动打了7.5折,实付需199.5元。钟小姐男朋友当即付给商家200元,商家交给钟小姐选中的毛衫后,自作主张说五毛零钱不找了。
当钟小姐对商家的这种行为提出了质疑时,商家又自作主张给了钟小姐一块糖代替这五毛钱。钟小姐对商家的这种行为再次提出了质疑,商家竟振振有词地说,“店里没五毛零钱,要么不找,要么以一块糖代替。”愤怒的钟小姐选择了向工商部门投诉。开始时,商家表示非常不解,认为五毛钱没什么大不了。后来经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对商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商家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诚地向钟小姐赔礼道歉,找给了五毛钱,并书面承诺保证以后不再犯同样错误。
受访市民多数遭遇过“以糖找零”
笔者随机采访了当地十多名市民,许多受访者都表示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有以糖代替找零的,也有以塑料袋代替零钱的。有市民对商家这种做法相当反感,认为商家“以糖找零”属变相强迫消费者购物,有的消费者则表示“现在的超市、便利店经常这样,见怪不怪了”。
“前几次,觉得无所谓,毕竟只是几毛钱而已。”市民周先生表示,但次数越来越多就忍无可忍了。
工商部门:以糖找零你有权说“不”
据了解,市民对于商家以糖找零的做法提出质疑:既然商家可以把糖果找给顾客,消费者能否下次购物也可以把糖果当钱?
针对消费者的疑问,工商部门表示,以糖找零的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因此,消费者在消费时遇到“以糖找零”的情况,有权拒绝商家,并可向工商部门、消保委投诉。
东南商报通讯员 戴鹏云 陈优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