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华良 通讯员 李旭辉)今年,我市探索建立“财政适当补助、农民积极参与、社会力量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投入新机制,加快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我市是宁波市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地。今年7月,市财政局、农办、农林局联合组织人员对各镇、街道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情况进行调查,帮助指导相关村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宁波两级财政的支持。9月3日,我市第一批向上申报的23个村级公益事业项目被中央、宁波两级财政部门批准,下拨资金460万元。目前,大堰镇畈里村的路灯安装、莼湖镇田央村的水泥路浇筑、溪口镇岩头村的桥梁建造、尚田镇印家坑村的老年活动中心改建、萧王庙街道后竺村的自来水改造等项目已全面实施,进展顺利。
据了解,第二批15个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正在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