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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遭遇骗局4万存款被冒领 银行被判赔20%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10-20 07:04:25

  今年4月,张女士的女儿遭遇丢钱捡钱骗局,导致她4万元存单被骗,且骗子成功地从银行冒领走那4万元。为此,张女士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昨日记者获悉,镇海法院判决银行方赔偿张女士20%的损失。

  遭遇骗局4万存款被冒领

  今年4月3日,张女士在某银行以整存整取方式存入4万元,存期半年,未设置密码。当天,她将存单和身份证交给女儿邵某。第二天早上,邵某外出办事,被人以丢钱捡钱分钱手段骗走钱包,恰巧存单和张女士母女的身份证均在包中。

  邵某发现被骗后,急忙到银行挂失,但银行工作人员却告知4万元存款已被取走。邵某立即报案,警方调取监控录像后发现4万元存款被一名陌生女子取走。

  提前支取还签错了名字

  张女士从监控录像看到,取款女子与邵某的样貌有明显差异,而且取款人在存单背面签字时将邵某名字中的“棠”字错写成“堂”字。

  “银行工作人员明明可以审查出取款人身份的真伪,但因为他们粗心大意,对签错名字和提前支取的反常现象未引起警惕和重视,导致了我的巨大损失。”张女士认为,银行未尽到谨慎核定义务,依法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之后,张女士与银行就赔偿问题进行多次协商,但双方分歧太大。今年5月,张女士将银行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其存款损失4万元。

  银行称取款人签字笔误没影响

  但银行答辩称,银行在办理个人定期存款提前支取过程中,对存单和身份证进行形式审查,张女士的身份证与存单姓名一致,取款人提交的邵某身份证中的照片与取款人的头像相似,都是女性,存单和身份证都是真实的,在此情况下,该定期存款的支取符合支取条件,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符合操作流程。

  取款人在存单背面将邵某的“棠”写成“堂”,这是取款人在签字中的笔误,对本案没有实质性影响。该存款是张女士委托女儿邵某代理支取的,邵某未妥善保管存单和身份证,在没有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将上述存单和身份证交付他人,且未及时向存款地银行挂失,是存款被他人支取的根本原因。损失应由张女士自行承担。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银行未谨慎审核担责20%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张女士在存款时未设置密码,从而使存单和身份证成为支付要件,这就要求张女士对自己的存单、身份证有更加谨慎的保管义务,然而张女士未尽妥善保管义务,存在重大过失,对最终损失的发生应承担主要责任。

  银行作为储蓄机构,在他人代为提前支取未设支付密码的定期存款时,应认真核对取款人与其提交的身份证是否一致。而银行在办理取款的过程中,未仔细核对取款人的身份,对取款人的“签名”错误也未充分注意,对他人冒领张女士的存款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银行承担20%的责任,赔偿张女士8000元。

  东南商报通讯员 晓禾 记者 胡珊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