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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征兵政策:高文化程度青年入伍优惠政策多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0-20 07:29:18

  为让广大应征青年及家长进一步了解今年我市征兵工作及有关事项。昨日,笔者就今冬有关征兵政策专访了市委常委、宁波军分区司令员武晋宁大校。

  征集对象为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

  今冬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同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2010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今年女兵征集改为网上报名,全面公开征集,报名时间延长至10月30日18时。

  对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报名积极应征的,仍可征集。高职(专科)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1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高文化程度青年入伍优惠政策多

  据介绍,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将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此外,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还可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应征入伍,义务兵退伍后自谋职业的,安置补助金按所在地城镇义务兵2倍标准发放。

  高标准落实义务兵优待安置政策

  城镇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的,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以不低于上年度户口所在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放(原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复工、复职的除外),所在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低于现行自谋职业安置补助金标准的,按现行标准发放;农村户口的退役义务兵,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所在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50%标准发放生产启动补助金,并逐年提高。

  士兵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军龄视同交费年限。义务兵入伍前从事机动车辆驾驶、中式烹调师、船舶修理等技术性工种的,服役期间有关部门应保留其技术证书,准予暂缓年审,退役后经考试合格的,应当免费予以核发驾驶证或上岗证等技术证书。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三等战功以上的转业士官将作为安置对象的重中之重,指令性安置到行政事业单位。

  逃避、拒服兵役将依法严肃查处

  本市25周岁以下的男性公民招考国家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升学、办理出国出境手续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查验《公民兵役证》,如有拒征、拒服兵役行为的,五年内不得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对有拒征、拒服兵役行为的应征青年,各级兵役机关应及时通报公安、教育、人事等相关部门登记备案。

  应征公民逃避、拒绝服兵役,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拒不接受征兵任务和拒不配合征兵工作的,按有关规定,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市继续加大廉洁征兵工作力度,吸取经验,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征兵工作,及时纠正不正之风。我市廉洁征兵举报电话:87431080、87431240;举报信箱:海曙区呼童街42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邮编:315010。

  宁波日报记者卢磊 通讯员赵继承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