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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气开远光灯,危险!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10-20 07:59:34

  ■网友原帖

  网友“linlsn”:我现在是提心吊胆回到了家,回顾刚刚发生的一幕,我又被吓了一回。对面的车把远光灯开得太亮了,照得我眼睛都睁不开,感觉前面好像有一辆黑色的车子,我只能急刹车,将车停在路当中,其实前面根本没车,是我被吓坏了。

  你说在城市大街上灯火辉煌的,有必要照那么远吗?你有远光灯,别人就没有吗?有的人可能觉得自己的灯亮,特别是一些拥有疝气大灯的车主,不可一世。这些车主,你把对方司机的眼睛照花了,你就那么安全吗?

  恳请交警部门,对这种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管一管!

  ■记者采访

  昨天晚上7时左右,记者在中兴路、惊驾路等市区主要道路上看到,大多数车发出的光是柔和的,但也有不少刺眼的光线,显然这就是网友“linlsn”说的远光灯发出的。

  海曙交警大队翁警官说,根据规定,夜间会车应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不能使用远光灯。远光灯大多在高速公路和郊区使用,它的最大危害是影响相对方向来车驾驶员的视线,从而加大引起交通事故的可能性。

  他说,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处50元罚款、记1分;发生事故的罚款200元、记1分。但现实情况中罚单开得较少,“由于市区路况各不相同,对于未引起事故的车辆,我们以口头警告为主。”

  翁警官认为,驾驶员应该摒弃赌气的思想,很多驾驶员看到对面来车亮着远光灯,就会“以牙还牙”地也亮起远光灯,这种可笑的行为只会增加事故发生率。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