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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券促销”涉嫌价格误导 消保委提出5大质疑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10-22 07:33:13

  又到年底商家销售冲量旺季,街头“买满200元送80元赠券”,“买满300元返100元现金券”……之类的促销频繁。

  最近,消保委屡屡接到因返券促销引起的购物纠纷投诉,针对这一情况,消保委进行了调研,并根据法律条文提出了5大质疑。

  返券促销陷阱种种

  总折扣率陷阱 以“买满100送50”为例,有些消费者认为是打5折,有些消费者则认为,是只要花100元,就能买150元商品,相当于打6.7折。但前提是消费者买的东西刚好凑足数字。因此,6.7折只是理论上的最低折扣。一般情况下,商家都会采用各种手段,设置种种限制,让消费者达不到这个最低折扣。

  模糊宣传陷阱 一些商场在宣传时标称“满200返100”等,但在商场内常有满200返30、50、80等多种返券方法,这些在总体宣传时要么不加标注,要么以小字标称,以诱使消费者参与购物,特价商品、名牌、化妆品等还不参加活动。

  商品标价陷阱 在商品的标价上,往往是99元、199元、299元等,要想凑齐返券额度,计算起来十分繁琐。

  凑齐差价陷阱 提高小额商品价格,使消费者难于找到合适的差额商品,购物过程变成痛苦的斗智过程。

  返券使用陷阱 在返券的时间、空间上,给消费者设置种种限制,如返回的券只限在一定区域内使用,不能全场通用;不同额度的返券,如买100返40与返100取得的券不能通用,只能在返券额度相同的商品类别中使用等。

  规避责任陷阱 有些商家以返券商品属于低价处理商品为由,拒绝承担其应尽的“三包”义务。有些则提出种种条件限制消费者退换货。

  商家为何热衷“返券”

  返券更具隐蔽性 如前所述,返券比打折更具复杂性、隐蔽性和欺骗性。而另一方面,消费者受到返券的诱惑,往往不进行理智思考就把一些并不需要的商品搬回家。

  维护品牌形象 商场进行大规模的打折多在换季时,对于流行百货品牌来说,频繁的打折对维护品牌形象十分不利,此时就需要以返券促销作为打折促销的补充。

  提高销售额 同样的让利幅度,打折和返券这两种不同的促销方式给商场带来的毛利润大同小异,但是销售额却大不相同。

  面临五大法律质疑

  对返券促销问题,消保委提出了五大法律质疑:

  涉嫌价格误导 明码标价的规定是国家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返券促销涉及复杂的演算过程,总折扣率随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多少、额度、次数各不相同,并处于不断变化中,难以清楚标明。这种促销方式扰乱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涉嫌“变相搭售”、“捆绑销售” 返券活动中,消费者费心寻找其他商品弥补差价,以得到返券;取得返券后,必须在很短的期限内消费完毕,不得不被迫再次购物……名为让利,实际上是商家精心设置的“变相搭售”、“捆绑销售”陷阱。

  涉嫌价格歧视 在返券活动中,由于交易规则过于复杂,消费者因个人能力有限,要向经营者付出更多的费用。一些人认为这实际上则是利用消费者的不足和弱点,赚取昧心钱。这种做法有违基本的商业道德,涉嫌价格歧视。

  涉嫌违法发行代金券 这种随意发行返券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挑战了人民币的权威性,涉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存在偷税漏税等社会问题。

  涉嫌低价倾销 据业内专家反映,商业零售业的正常毛利率是20%左右,返券促销所能承受的正常额度也就是“满100返20”左右,超过这一标准,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

  亟待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当前,我国针对零售商促销行为制定的法规仅有《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针对当前市场上的促销乱象,消保委建议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零售业促销进行全面的界定;强化市场监管,建立大型促销申报备案制度,以便随时掌握并跟踪经营者的促销情况。

  此外,相关部门还应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机制,引导和规范零售企业依法开展促销活动,弘扬良好诚信的经营道德;同时,加强对消费者的维权教育,引导正确的消费观念,科学理性消费。

  东南商报通讯员 华松权 陈肖玲 记者 周雁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