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鄞州区新公布文物保护点203处、文物保护单位103处。“县(市)、区级单位一次性公布如此多的文保单位,在我省乃至全国均属罕见。”昨天,市文保所副所长徐炯明告诉记者:“我市‘三普’工作开展以来,已累计新公布各类文保单位(点)共440处(其中文物保护单位146处、文物保护点294处)。目前,我市‘三普’工作进入成果整理汇总阶段。”
据悉,我市“三普”新增的各类文保单位、文保点,不仅数量多、类型全、涵盖面广、时间跨度长,不仅包含了传统意义的文化类型,而且增添了近现代工业遗产,20世纪遗产,大运河(宁波段)文化遗产,军事设施、文化景观、文化线路等文化遗产新理念与新品类,填补了我市文化遗产种类的许多空白。
“我市作为全国‘三普’工作三个试点地区之一自2007年展开以来,很多做法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很多经验得以广泛推广,多项特色业绩受到国家文物局的高度赞赏。”徐炯明介绍,2007年10月,宁波在全国率先提出把水下文物普查纳入到“三普”范畴,同时在舟山海域的中街山列岛、嵊泗列岛等区域开展实地调查。宁波还率先制定出适合浙东海域水下文物普查的技术规范标准;余姚“边普查、边宣传、边保护”的三同步做法全国首创,受到国家文物局的高度赞赏;2009年9月,我市代表浙江对口支援青海省部分县(市)完成“三普”工作,被国家文物局授予“对口支援特别奖”;2009年6月,海曙区作为全国实地文物调查阶段验收试点六家单位之一,成为浙江省首个通过国家验收的普查单元,为国家顺利出台《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验收试点指导意见》提供了实践基础。
据悉,下一阶段,我市将对“三普”成果进行法规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为实现我市文化事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宁波日报记者陈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