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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超市”:构建社会和谐稳定“减压阀”
稿源: 中国象山港  | 2010-10-22 10:49:48

  子女未尽赡养义务,让79岁的石浦金星郑老汉颇感无奈。10月19日上午,郑老汉来到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咨询并请求帮助。工作人员给他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和解决途径,建议他向当地政府申请调解或者向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服务中心自5月26日成立以来,已接待来电来访854人次,受理了196件法律援助案件,涉及工伤、交通事故、劳资纠纷、民事纠纷等方面,累计接待涉法涉诉信访551人次、息访案件287起。

  中心受理群体性案件5起,涉及人数340余人。6月7日,某合资企业18名职工因被解除劳动合同提出维权申请。中心迅速启动联调机制,做职工和企业的思想工作,平抑职工的激动情绪,经过两次调解,双方达成补偿9万元的协议,成功平息了一起群体性信访事件。

  该中心是宁波市首家县(市)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集中司法局、总工会、劳动局等部门的资源,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审批等“公益性”职能于一体,努力构建法律集约服务的工作机制。中心以法律援助中心和“12348”咨询服务平台为依托,为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广大农村和企业配备法律顾问,面向全社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

  中心在全省率先增设涉法涉诉信访接待窗口,依法解决群众的合法诉求。并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纳入中心共同管理,受理诉讼前、劳动仲裁前的调处、调解,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实行司法局班子成员和律师轮流值班制度,打造司法行政法律服务的“第一窗口”。

  “象山县成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抓住了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是社会管理的创新,是集成式工作的创新,符合当今社会工作的理念和导向。”6月10日,原市委书记巴音朝鲁在该中心视察时说:“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措施,替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服务于民的作用。特别是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机制,为上访群众指明解决的方法和途径,引导其通过正常渠道依法解决合理诉求,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

  据了解,去年全县共开展涉法涉诉矛盾纠纷的法律援助713次,今年前三季度共援助463件,同比增长近三成。这些社会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邻里纠纷、宅基地等领域。在谈到法律服务中心下步工作时,县司法局负责人说,“法律超市”要在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促进社会管理柔性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勇于实践、积极创新,为转型期社会和谐稳定构建一道“减压阀”。 (记 者 方子龙 通讯员 郑海萍)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