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副市长余红艺出席会议并讲话 |
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召开 |
部门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
中国宁波网10月22日讯(记者 陈章升)今天下午,宁波市安委会召开全体(扩大)会议。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在前期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工作,确保宁波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宁波市委常委、副市长余红艺出席会议并讲话。
事故总量继续下降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1至9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2719起,死亡540人,受伤2533人,直接经济损失1887.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15起、下降7.3%,死亡人数减少16人、下降2.9%,受伤人数减少321人、下降11.2%,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34万元、下降6.6%。发生4起较大事故,共死亡(失踪)17人,同期相比,较大事故起数持平,死亡(失踪)减少1人。
今年1至9月,宁波事故总量继续下降,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良好。全市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在去年近两位数下降幅度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下降态势;火灾事故控制较好。1至9月,消防安全工作成效明显,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道路交通重点治理领域事故明显下降;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状况较为稳定。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是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诱因。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仅是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的重要手段,而且是全市安全生产领域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最近几个月,各工程项目处于施工高峰期,易引发安全事故。宁波市发改委于8月20日及时下发了《关于抓好重点工程安全施工的通知》,要求各重点工程项目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下一步,在工程招投标时,市发改委将严格招标文件审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资质要求,严格投标企业资格审查和分包企业资格审查,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好的企业排除出投标队伍,选择资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做得好的企业进入重点工程施工。
此外,宁波市发改委将按《浙江省重点工程管理办法》严格程序管理,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项目不予签发开工报告;对全市在建重点工程进行大检查,从施工过程抓好重点工程安全生产;认真总结,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重点工程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