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奉化法院朋友给记者发了一条消息,“你知道吗,你4年前报道的那个报复心很强的男子又被我们法院判刑了,罪名、犯罪手法都与上次一模一样,而且这次他又砍错人啦。”
第一次错砍
报复拒绝他的初中女同学
我翻开4年前的报道,标题是《男子寻仇看错人无辜少女遭毁容》。这在当时是一个很小的社会新闻,新闻主角是奉化溪口的王某,当时19岁,因为读书成绩不好,初中毕业后他就没再继续上学。
2006年4月26日,王某在步行回家的路上碰上了一个人,从背后看去,这个女孩很像他的初中女同学滕某。王某追求过滕某,但遭到对方拒绝,“她当时还向我扔过小石头。”
回忆往事,王某很激动,他尾随在对方后面,跟进了一条小弄堂。
趁女孩不注意,他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冲上去挥砍女孩面部,砍完才发现,血流满面的女孩根本不是滕某,于是仓皇而逃。
4个月后,王某潜入一家工厂的女工宿舍入室盗窃,一名女工贺某被惊醒后报警,王某因此落网。随后,王某交代了这起伤人案,后经法院审判,入狱1年。
他从小缺少家庭温暖
一年后,出狱的王某内心仍充满仇恨,他认为自己坐牢,完全是因为贺某的举报。
出狱5天后的一个凌晨,王某悄悄爬进了那家工厂,进入贺某的宿舍,用随身携带的剪刀刺伤贺某的头部、面部、手部,随后逃离,但很快就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经法院审判,再次获刑2年6个月。
这起报复案件,记者也曾采访过,现在还记得当时他在看守所的模样——面对检察官的询问,个头矮小的王某总是斜着眼向下看,一脸不服气。但谈到童年后,他的神态从桀骜变成了痛苦。
王某说,6岁时他生母去世,一年后父亲续娶。继母有一双儿女,家里根本没人在乎他,即便是最基本的要求都得不到满足。
“小学上体育课,我没有球鞋,只能穿凉鞋,我跟父亲说,他无动于衷,后来还是老师给我买了一双。”
“上初中后,父亲就把我送到爷爷奶奶家,平时也很少去看我,你能想象我有多失望吗?初中毕业后,我开始在社会上游荡,到处小偷小摸。我恨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