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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家庭服务业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0-23 07:54:19

  ●设立家庭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

  ●五年内七成家政工持证上岗

  中国宁波网讯 家庭服务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70%、签订合同的员工要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屡受投诉的不合格企业将被淘汰……今天,宁波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开始实施,一项项利好政策和措施为规范宁波家庭服务业发展提供保障。

  家庭服务业是近年来蓬勃兴起的朝阳产业,但长期存在的“小、乱、散”现象制约了这项民生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有关发展家庭服务业的要求,宁波市政府按照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目标,力争三到五年内建立起覆盖城乡、总体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服务标准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更加规范的家庭服务业体系。届时,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将达70%。

  根据意见,我市将出台一批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引导家庭服务业企业和员工依法经营,规范服务。为了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创办家庭服务业,各级工商、财政部门将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政支持。自2010年起,市财政设立家庭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与家庭服务业相关的信息平台、员工权益维护,同时对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予以重点支持。

  据介绍,宁波市将重点发展家庭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护理、病患护理等业态,同时根据家庭服务个性化、多样化趋势,因地制宜发展配送、家教、理财等新业态。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逐步发展面向农村尤其是中心镇的家庭服务业。

  宁波日报见习记者 张正伟 通讯员 冯平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