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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村班子候选人须作履职和辞职“双承诺”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0-25 07:04:10

  中国宁波网讯 近日,在余姚市各乡镇(街道)全面铺开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有两大新动作引起各方关注:一是探索实施村“三委会”成员和农村专职工作者选聘分离制度,另一个是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要求候选人作出履职和辞职“双承诺”。

  据介绍,当前新形势下村干部队伍建设面临不少新问题,如现职村干部年龄偏大,组织上对一些原任村干部的调整有难度,乡镇(街道)党委对不称职干部采取组织调整措施也没有明确的依据等。此次,余姚欲通过实施“双承诺”和选聘分离制度来破解这两大难题。

  为完善建立不称职干部辞退机制,余姚此次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将全面探索候选人“双承诺”制度。承诺人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的候选人,承诺内容包括履职承诺和辞职承诺两部分。当选人的承诺书会后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今后,村干部有辞职承诺中所列情形发生的,由乡镇(街道)党委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承诺书即作为本人的辞职申请书启动辞职程序。

  当事人是村党组织委员的,由乡镇(街道)党委按规定程序免去其职务;当事人是村民委员会(或社管会)委员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指导村委会(或社管会)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辞职手续。

  此外,余姚借鉴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经验和外地选聘分离的做法,探索建立“三委会”成员和村专职工作者选聘分离制度,改变“当选”即为村专职干部的传统任用模式。选举结束后,由乡镇(街道)党委根据村专职工作者的职数和实际工作需要情况,提出村专职工作者建议聘用人选,经村三套班子会议讨论决定聘用人员,并以村级党组织名义履行聘用手续。一般情况下,自身没有精力或身体素质较差的、超过规定年龄的、近期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和乡镇(街道)党委认为不宜到村任职的不能担任农村专职工作者。未聘用为村专职工作者的村党组织委员,依法享有村党组织委员的权利,但不脱产到村工作。

  宁波日报余姚记者站张伟 记者张伟方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