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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券促销热中的"冷"思考:"返券"面临法律质疑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0-26 07:45:48

丁 安 绘 

  购物返券,在给消费者带来优惠的同时,也带来了困惑,在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去学习做一个精明消费者的同时,返券促销是否合法合理?商家为何热衷于这种类型的促销而不喜欢直接打折?社会该如何规范这种行为?日前,记者采访了我市消保部门相关人士。

  返券促销面临法律质疑

  消保委表示,返券促销问题不少,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去禁止这种行为,但至少存在着三大法律质疑。一是返券促销涉嫌价格误导。明码标价的规定是国家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其目的是使商品的价格直接、明确、便于比较,从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返券促销涉及复杂的演算过程,总折扣率随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多少、额度、次数各不相同,并处于不断变化中,难以清楚标明。这种促销方式扰乱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不仅使明码标价失去了作用,而且“买100返50”等的标示,容易造成所售商品打五折的误解。

  二是返券促销涉嫌“变相搭售”、“捆绑销售”。返券活动中,大多数消费者遇到过这种问题:由于很难找到标价正好达到参与返券活动的商品,只好费心寻找其他商品弥补差价,以得到返券;取得返券后,必须在很短的期限内消费完毕,因而不得不被迫再次购物,而所购商品价格也很难恰好等于返券数额,于是要么放弃剩余返券,要么只能再添现金。可见,返券促销名为商家让利,实际上是商家精心设置的“变相搭售”、“捆绑销售”陷阱,它涉嫌变相强迫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三是返券额度过高,涉嫌低价倾销。据业内专家反映,商业零售业的正常毛利率是20%左右,返券促销所能承受的正常额度也就是“满100返20”左右,超过这一标准,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现实中,少数商家长期、高额度地开展返券促销活动,之所以能够承受得住,主要原因在于存在提高商品售价再行返券、利用返券不用交税等。

  商家热衷“返券”的原因

  虽然社会对“返券”促销褒贬不一,喜欢直接打折者多过喜欢返券者,但商家似乎更钟情于“返券”这一促销方式,原因何在呢?

  主要原因在于返券促销更具隐蔽性。由于返券比打折更复杂、隐蔽,再加上赠券有很多使用的限制,容易让消费者在短时间内非理性消费。当然,这种促销形式也是商家维护品牌形象的需要。返券促销主要集中于服装、百货类商品,商场进行大规模的打折多在换季时,对于流行的百货品牌来说,频繁的打折对维护品牌形象十分不利,此时就需要以返券促销作为打折促销的补充。再次,一般而言,返券促销更容易大幅提高商家销售额。同样的让利幅度,打折和返券这两种不同的促销方式给商场带来的毛利润大同小异,但是销售额却常常大不相同。举例来说,原价100元的商品,同样是让利50%的幅度,如果以5折销售,那么这件商品的销售额仅为50元;如果以“买满100返100”的方式销售,则消费者以100元的原价购买后,还会在该商场至少消费获赠的100元现金券,这样该商品带来的销售额就达到了200元或更多。对于大公司来说,账面销售额的大小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对于小店家而言,资金周转的快慢也很重要。

  返券促销要有规章制度

  消费者对返券促销又爱又恨,商家却乐此不疲,如何对这种形式的促销进行规范和限制,渐渐成为一个热门话题。有识之士认为,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前提。当前我国针对零售商促销行为制定的法规仅有《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我市也曾出台过相关对返券促销有所限制的管理办法,有关部门应尽快将法规上升到法律,并制定实施细则,规范促销行为,加大对不正当返券促销的惩戒力度;完善返券促销引发的纠纷调解机制。

  宁波日报记者 张 燕 通讯员 华松权 葛荣国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