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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答记者问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10-26 14:13:05

  记者:什么是人口普查?

  答:人口普查就是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间,对全国人口全面地、逐户逐人地进行调查登记,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人口普查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一)普遍性。人口普查是按地域性原则进行登记,某个地域范围内的全部人口都要参加普查登记。

  (二)个别性。人口普查的对象必须是个人,要按每一个人的实际情况,逐人逐项直接填报普查登记表。

  (三)标准性。人口普查必须以一个特定时点为标准,全国同时进行调查。不论普查员实际入户登记时间在哪一天,登记的都是标准时点的人口状况。

  (四)集中性。人口普查工作必须在中央的集中领导下,按照中央一级普查机构的部署去组织实施。

  (五)统一性。人口普查工作要全国严格统一,包括统一的普查方案、统一的普查表、统一的填写方法、统一的分类标准、统一的工作步骤和进度等。

  (六)定期性。人口普查总体上是一种静态调查,不能反映人口的变动情况,因此应该定期进行,世界大部分国家规定每隔五年或十年举行一次人口普查。

  记者:为什么要开展人口普查?

  答:通过人口普查,可以全面了解我国人口和住户的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基本信息,掌握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住房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人口发展战略,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决策依据。

  记者:我国几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到目前为止,我国共进行过几次全国人口普查?

  答: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及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经成功进行过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和2000年。

  记者:《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于何时起施行?

  答:《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经2010年5月12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记者:这次人口普查与以往人口普查有何不同?将会面临哪些新的挑战?

  答:第六次人口普查与以往人口普查区别在于:

  一是这次人口普查的范围扩大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无论是大陆常住人口、港澳台侨人员还是外国人,原则上都属于这次人口普查对象;以往的普查不包括港澳台侨人员和外国人。

  二是登记的原则变化了。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采用的是按常住人口登记的原则。这次普查的登记原则是按现有人口登记,即每个人都在其居住的普查小区登记,对离开户口登记地的人在其户口登记地也要收集相关信息。也就是由过去的登记“常住人口”改为登记“现有人口”和“户籍外出人口”。

  三是登记内容增加了,比以往普查增加了居住情况等内容。

  相比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此次普查面临着新挑战:一是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加大了普查难度;二是由于城市化速度加快,人户分离现象进一步增多;三是普查对象保护隐私意识进一步增强,配合程度低,入户登记难。因此,更需要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记者: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如何组织实施?我市在时间进度上是如何安排的?

  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和组织实施全国和本区域内的人口普查工作。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设立人口普查小组,做好本区域内的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我市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分为普查登记准备、现场登记和复查、数据处理和成果发布三个阶段。

  (一)普查准备阶段(2009年8月~2010年10月底)

  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有人口普查立法,建立普查机构,制定《人口普查方案》、普查表和工作细则,拟定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和工作进度,开展普查试点,进行普查区域划分和户口整顿,选调和培训普查员,组织普查宣传,准备普查物资,进行普查摸底等。

  (二)普查登记复查阶段(2010年11月)

  登记和复查阶段是人口普查最关键、最重要的阶段。这一阶段主要由普查员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对每一户、每一人进行入户登记,并对登记的资料进行全面复查。

  (三)普查数据处理和成果发布阶段(2010年12月~2012年底)

  这一阶段重点要求做好对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的发布和解读。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由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包括编码、数据录入、数据汇总、数据评估、数据发布和印刷、分析研究以及工作总结等。

  记者: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和登记时间分别是何时?

  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人口普查的登记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到11月10日。在这10天内,普查员会深入居民家中进行登记。

  记者: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普查对象包括哪些人?

  答: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无论是大陆常住人口、港澳台人员还是外国人,原则上都属于人口普查对象;在中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包括驻外使领馆人员、出国留学人员、外派劳务人员等,也属于人口普查对象;已经在境外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属于人口普查对象;来华出差、旅游等在中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也不包括在人口普查对象范围内。

  记者: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登记单位是如何规定的?

  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原则上每一户填写一张普查表。住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一个家庭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记者: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采用什么方法?

  答:人口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员应当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清楚,逐项进行填写,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普查表填写完成后,普查员应将登记的内容,向申报人当面宣读,核对无误后,由申报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记者:普查对象应当在什么地方进行人口普查登记?

  答: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记者: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记者:住户在入户登记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答:为了使登记过程更加顺利,登记内容更加准确,申报人要提前弄清本家庭及每一位成员的基本情况。如:出生年月、户口登记地情况、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和原因、出生地、五年前常住地、受教育程度、就业人员的具体工作单位名称及从事的具体工作、结婚(初婚)年月、妇女生育状况、住房的建筑面积、住房的设施和月租房的费用等。尤其要提前了解本户外出人员目前的居住地、工作单位名称、从事的具体工作和婚姻生育状况等,如果外出人员目前没有工作,请问清楚他(她)未工作的原因、在近三个月内是否找过工作、如果有合适的工作能否在两周内开始工作等。

  记者:人口普查资料是否保密?能否作为行政行为和政绩考核的依据?

  答:人口普查的汇总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予以公布。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

  为维护普查对象的权益,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可靠,人口普查资料严格限定用于人口普查的目的,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也不得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记者:居民如何判断和甄别人口普查员身份,预防不法分子假借普查名义招摇撞骗?

  答:普查人员入户时,要按照规定携带宁波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制作的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上面有普查人员的姓名和统一编号,并盖有普查机构公章,携带专用的普查表等材料。只有这样的人员才是真正的普查员,有权力进行普查工作。

  第六次人口普查是我国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做好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是今年全市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相信,在市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强有力领导下,有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有普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宁波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

  宁波市人民政府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