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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66家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稿源: 中国象山港  | 2010-10-27 10:47:30

  10月25日零点开始,我县公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正式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也就是说,全县有共66家基层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的药品,包括国家307种基本药物、浙江省增补的150种和县增补的50中非基本药物,再加上现有库存的药品,都将实行零差价销售。

  所谓的零差价销售,就是说药品进价和销售价是一样的,政府补贴,医院在药品销售中不赚钱,这样老百姓配到的药就便宜了不少。

  昨日,丹城中心卫生院屠永泉院长告诉记者,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这两天,很多患者还不晓得药物已经悄悄便宜了。有一位张姓市民带着孙子来看感冒,领完药看了眼账单,充满疑惑地问他们:“以前孩子感冒一剂吊瓶最起码得百来块,现在40几块,是不是医生开错药了?”经解释,她才了解,直说以后老百姓看病实惠不少。也有细心的患者,拿完药后看一眼账单,说“果然便宜了!”

  据统计,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507种基本药物的销售价格要比之前平均降50%以上。

  “另外一点,过去‘以药养医’的机制,极易造成滥用药物,不仅严重浪费了医疗资源,增高了群众的看病成本,而且还会造成人体耐药性增强,自身抗病能力下降的后果。”县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规范和引导群众合理用药,同时改变医生滥用新药、特药的行为。”(记者 郑丹凤)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