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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设立“家庭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10-27 13:23:04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贸易局获悉,我市新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提出3—5年内,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比例达到70%以上,同时培育壮大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并在今年设立“家庭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

  据记者了解,今后我市重点发展家庭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护理服务和病人陪护等业态,满足城乡居民基本需求;因地制宜地发展家庭用品配送、洗衣、家教、理财等业态,拓展服务领域;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流程和新的服务方式进入家庭服务业,不断延伸家庭服务产业链。

  同时,加强对家庭服务人员职业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管理。国家规定须持证上岗的职业,必须经过资质认定方可上岗。对住家保姆、月嫂、婴幼儿护理、老人护理、家庭保洁等职业提倡持证上岗。鼓励具备条件的家庭服务企业开展职业培训,增强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另外,自2010年起,市财政设立“家庭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与家庭服务业发展相关的培训平台、信息平台、融资平台、从业人员基本保障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家庭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表彰激励家庭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上等级、争先进;对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规模较大的家庭服务业企业,由各地政府对其标准化、品牌化和信息化建设,予以重点支持。符合大型服务业和总部经济条件的企业,可享受相应财政支持政策。

  宁波晚报记者 徐跃年 通讯员 冯平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