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深夜偷电动车被车主发现,三名云南籍“90后”作困兽斗,拿出匕首等工具暴力反抗,盗窃随之“升级”为抢劫。近日,宁海县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侯某、刘某依法提起公诉。另一名嫌疑人王某因不满18周岁,警方仍在审查中。
侯某、刘某、王某都在宁海西店打工。5月29日晚11时许,三人商量好去偷车。刘某还藏了一把长约20厘米的匕首在身上。
他们来到西店石孔村,发现了杨某停放的电动车。正当王某用工具撬车时,被杨某发现,三人随即逃离现场。杨某立即尾随其后,并在途中遇到了朋友高某、陈某等三人,大伙便结伴一同跟踪偷车贼。
来到石孔村双山上的寺庙旁时,杨某和朋友拦住侯某等人,质问偷车一事。双方随后发生冲突。为抗拒抓捕,刘某拿出事先准备的匕首,王某、侯某也操起偷车工具和砖头,将杨某等人打伤。
经鉴定,杨某伤势为轻伤,而其朋友高某腹部中刀致盲肠破裂,陈某被刺致肝破裂、膈肌破裂等,两人均构成重伤。
据案件承办人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对于该条文中所指的“当场”,承办人认为应做广义的理解,既包括盗窃等先前罪行实施的当场,也包括盗窃实施被发现后,嫌疑人被抓捕的过程。
宁波日报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草木 唐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