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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对外地机动车辆设立环保准入"门槛"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0-29 07:17:09

  中国宁波网讯 笔者日前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对机动车设立的环保准入“门槛”,让不少试图转入宁波的外地车望而却步。

  近年来不断增加的机动车辆,在给广大市民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成了城区大气污染的一个主要原因。城市灰霾天气的出现,也与汽车尾气排放有关。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大气质量,2009年10月1日起,我市对外地转入机动车辆正式实行国Ⅲ标准(即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控制要求)。对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外地车辆,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一年多来,市环保局在市交警支队机动车辆管理所设立了专门窗口,负责审核申请转入车辆的排放标准,向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机动车车主做好解释,并出具书面退档证明。市机动车辆管理所对包括环保审核文件在内的申请转入材料严格把关,基本杜绝了外地高污染、高排放、低标准的老旧机动车大量转入我市的现象。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转入宁波的机动车数量从去年同期的5291辆下降到1792辆,同比下降了66.13%。

  对外地车辆设立的环保准入“门槛”,有效遏制了机动车尾气污染。据有关专家介绍,一辆国Ⅰ以下标准机动车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是一辆国Ⅲ标准机动车的14倍。与国Ⅱ标准的机动车相比,国Ⅲ标准机动车的一氧化碳排放量减少了30%,其碳氢和氮氧化合物的排放量也分别减少了40%。

  另据了解,我市下一步还将对在用车辆进行环保检测与监管,推行环保合格标志,加大高排放车辆的淘汰力度,进一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宁波日报记者曹爱方 通讯员王璐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