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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交警对驾车人不系安全带的行为实施整治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10-29 12:13:23

这起事故的驾驶人因系了安全带而没有受伤。

  中国宁波网讯 汽车安全带是保障驾乘人员安全的重要装备,但经常被人忽视,汽车交通事故中因驾乘人员没系安全带造成人身损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汽车驾驶人不系安全带被明确为违法行为,江北交警最近就对汽车驾驶人的这种违法行为实施了整治。

  江北交警从本周一开始在辖区几个主要路口检查,查到的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数量惊人,到昨天,4天工夫共查到1000多人。对于第一次被查获不系安全带违法者,交警给予警告处罚;对于已受过警告处罚者,交警当场予以罚款50元。

  大部分违法驾驶人向交警表示,汽车在城市道路和省国道线上行驶时,他们没有系安全带的习惯,汽车要上了高速公路,他们才会想到系一下安全带。对交警在市区道路上检查汽车驾驶人有没有系安全带,他们认为是小题大作。

  交警指出,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目前是造成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第三大原因,仅次于超速行驶与酒后驾驶。据统计,汽车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的事故死亡率约为系安全带的37.7倍,汽车前排乘员未系安全带的事故死亡率约为系安全带的10.6倍;汽车后排乘员未系安全带的事故死亡率约为系安全带的3.1倍。对于汽车驾驶人“车速较低时没有使用安全带必要”的说法,交警也给予驳斥。交警说,汽车在较慢速度下行驶,若发生碰撞或紧急制动,虽然产生的惯性相对较小,但仍足以使驾乘人员无法控制身体,与汽车方向盘、挡风玻璃等车内坚硬部件碰撞,就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在这几天对汽车驾驶人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整治中,江北交警除了采取警告处罚措施,更重视给予汽车驾驶人一些温馨的提示,告诉他们,汽车安全带不仅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有效地减少驾乘人员的伤亡,而且能让驾驶人保持正确的驾驶姿势,有效减轻驾驶人疲劳,应该自觉养成上车就系安全带的好习惯。

  据了解,近日江北有一起比较典型的事例,一名轿车驾驶人正是因为平时养成上车就系安全带的好习惯而免遭人身损害。25日中午11时30分,江北大道8KM附近,一辆轿车与一辆逆向行驶的工程车相撞,轿车被工程车撞得掉了右前轮,车身打转并在路上飘移了10多米,然后还与一辆摩托车相擦(如图),而令人庆幸的是轿车驾驶人因为系了安全带,车内安全气囊弹出后给予了有效保护,他既没有被甩出车外也没有在车内受伤。交警说,安全带的作用是在汽车发生碰撞的时候能把驾乘人员紧紧拉压在座椅上,通过缓冲作用,吸收大量动能,减缓驾乘人员前冲速度,给安全气囊完全打开的时间,确保驾乘人员获得更全面保护。这起事故中的轿车驾驶人正是得益于此。

  安全带正确使用方法

  驾车人应经常检查安全带的技术状态,如有损坏应立即更换。应正确使用安全带,三点式腰部安全带应尽可能系在髋部,而不要系在腰部,肩部安全带不要放在胳膊下面,应斜挎胸前,且不要将安全带扭曲。使用安全带时,不要压住身上放置的一些坚硬易碎物体,如口袋内的手机、眼镜、钢笔等。不要让座位背过于倾斜,以免安全带不能正常伸长或收缩,影响使用效果。安全带的扣带一定要扣好,防止受外力时脱落而不能起到保护作用。而个别不习惯使用安全带的汽车驾驶人现在使用一种“安全带插扣”来对付车上报警系统,无疑是自我制造安全隐患。

  宁波晚报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张耀祥 戴浩袭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