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姑娘醉酒后遭老乡强奸 没报警而是指使人报复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10-29 12:13:23

  中国宁波网讯 姑娘参加老乡聚餐,醉酒后被初相识的老乡强奸,本来只要报警就能将作恶者绳之以法,可她却找来了一帮朋友暴力报复,结果从受害者变成了犯罪嫌疑人。

  贵州姑娘小罗在奉化打工,10月7日晚她参加了一个老乡聚餐,席间共五六个人,个别人还是第一次见面。老乡相见格外亲切,大家推杯换盏,小罗不胜酒力喝得烂醉如泥。当晚10点多散席后大家纷纷离去,席间刚刚认识小罗的杨某则主动留下来,要送小罗回家。

  杨某看着醉醺醺的罗某,心中突起邪念。他先试探性地问罗某:“今晚我们去哪里?”小罗回答要回自己宿舍。可杨某却背起小罗向自己的暂住房走去。当晚,杨某强奸了小罗。小罗几次呼救并试图逃走,但被杨某死死控制住了。直到天亮,杨某才送小罗回住处。

  第二天深夜,正在酣睡中的杨某突然从疼痛中醒来,发现五人正拿着棍子打自己。几人将杨某暴打一顿后,很快逃得无影无踪。那天晚上,杨某的朋友高某恰好临时来借宿,结果被打伤昏迷。杨某马上送朋友去医院,随后报了警。经鉴定,杨某左手骨折,高某颅内骨折并出血。

  在派出所里,杨某回答问题时支支吾吾,似有难言之隐,这引起了警方的怀疑。不久,警方很快将打人的五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他们供述是受小罗指使,来教训杨某的。

  警方将小罗抓获,小罗和盘托出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她被强奸后气愤难忍,于是找了一帮朋友教训杨某。很快,杨某也交代了自己强奸小罗的犯罪事实。

  昨天,杨某被奉化市公安局以强奸罪移送奉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而同时,原本是受害人的小罗则被以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诉讼。检察官提醒:受害者维护自己的权利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切不可私自报复。

  宁波晚报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冯建 冯筏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