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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家具材质尺寸都不符 消费者获赔两万多元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10-29 12:13:23

  中国宁波网讯 根据家中特点,向经销商定制家具,近年来也渐成一种消费时尚。然而,因多方原因,此类消费事件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最近,家住海曙区的消费者翁先生就因预订家具而引来一场消费纠纷。

  今年6月,翁先生在宁波市区一个家具大卖场的某个专柜,预订了一整套的家具,包括衣柜、餐桌、床、木门等。当时翁先生与经营者签订了订购合同,并全额支付了整套家具款8万余元。

  3个多月之后,家具分两批送到了翁先生家中。翁先生仔细检查了一遍,发现这批家具存在质量问题:茶几、床头柜等木材与原先要求不符;书柜尺寸未按原先预订要求制作;部分家具颜色与原先约定不一致;餐桌台面完全变形,无法使用;木门和门套有误差,无法连接上;合同里规定的车边玻璃也被换成了平玻等。

  看到这一情况后,翁先生当场就与家具商取得了联系,要求更换家具或退款。该家具专柜负责人王某查看了整套家具后,开始时同意将无法使用的家具退回,能维修的免费进行维修,并且当场协商将部分家具款退还给翁先生。然而,翁先生等了整整一个月,也不见王某把钱退回来。无奈之下,翁先生向消保部门投诉。

  由于王某的家具生产企业位于鄞州集士港,鄞州工商分局集士港工商所的消保人员出面对此事展开了调查。经调查,消保人员发现,在订购家具之初,翁先生与家具商签订了非常详细的订购合同,里面明确注明了各家具的材质、颜色、尺寸等要素。这份合同的存在,使得该批家具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与原先约定不符,变得无可争议。对此,在消保人员介入的情况下,10月下旬,家具商王某只得同意一次性赔偿翁先生23597元的损失。据记者昨天从集士港工商所了解到,翁先生已经得到了家具商的赔款,对此结果,翁先生表示满意。

  相关提醒

  定制家具应签订详细的消费合同

  消保人士指出,家具是居民生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家具成交金额大,涉及细节多,事后也容易发生消费纠纷。因此,在家具消费过程中,双方签订明确的合同非常重要,尤其是预订家具的消费行为。而以往,我市家具买卖合同也存在着过于简单、不够规范的特点,一旦遇到消费纠纷,调解难度大且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为此,去年8月,我市工商局、消保委、家具商会还曾经专门制定出台了一份《宁波市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宁波晚报记者 周立明 通讯员 周盛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