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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临时停车要开警示灯
稿源: 余姚新闻网  | 2010-10-30 10:13:18

  余姚新闻网讯(记者 许鸿晶)昨天,市民叶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10月24日晚,他停放在马渚镇小马路上的汽车被同方向行驶的电瓶车撞了一下。“电瓶车的车头被撞碎了,我车子的后保险杠也有了一条划痕。我是被撞的,为什么交警判定我们是同等责任?我应该怎样进行赔偿呢?”记者带着这两个问题采访了处理事故的马渚交警中队元朝晖警官。

  元警官告诉记者,判双方负同等责任的原因之一是叶先生把车停在了禁停路段,“目前,马渚镇小马路、东一路、东二路等路段都实行全线禁停,司机在停放车辆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各种交通标志。”元警官说,“在夜间,尤其是比较昏暗的地方,司机停车的时候必须开启示宽灯或驻车灯,以便给其他车辆、行人良好的视觉感,提早准确地作出判断,确保交通安全。”

  另外,元警官介绍,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根据交强险的有关规定,机动车车主要赔付非机动车的各项修理费用,而机动车的损失要按照事故的责任认定进行赔付。“如果机动车的损失是500元,那么非机动车车主就要赔付40%即200元,机动车车主则要承担剩下的60%的损失。”

【编辑:刘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