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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无偿用血有偿 献血办详解输血费用构成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1-02 07:53:05

     既然献血无偿,为何患者用血须有偿?无偿捐献的血液是否被当作了盈利的工具?献血后有没有相应的激励措施?种种对我国用血制度的疑惑影响了不少市民献血的热情。这也是引发全国各地普遍血荒的深层次原因之一。昨天,记者就这些疑问特地走访了市献血办主任、市中心血站站长张哲。

  问:为什么患者临床用血是有偿的?

  答:市中心血站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按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也就是说,每一笔输血费用的收取上交市财政,与市中心血站的利益完全不挂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14条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和检验等费用。”

  我省于2006年3月15日起执行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的《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一袋200毫升全血为例,按照《通知》规定,市中心血站可收取220元供应费。

  问:采血、输血过程中到底会产生哪些费用?

  答:血液从采集、制备到临床使用,要经过体检、采集、制备分离、检测、储存、运输、临床输注等环节,每个环节要求很高。整个流程中,产生的主要费用有:血液采集前的宣传广告费,体检费,血液采集时用的材料费(包括消毒物品、血袋、纪念品、仪器设备等),还有血液采集后检测过程中的试剂费用,血液分离时的加工费以及使用仪器设备维修折旧费。

  以试剂成本为例。为确保用血安全,每个血液标本需进行血型、稀有血型、转氨酶、乙肝抗原、丙肝抗体、艾滋病、梅毒等7项检测,每项检测需采用不同的方法和试剂重复检测。因此,每袋血液检测仅试剂成本就得100多元。

  另外,对温度要求极为严格的血液保存、运输过程也需要不少开支。

  问:我市是否存在“献血容易用血难”现象?

  答:对于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来说,用血是非常优惠的。

  按照《宁波市献血条例》规定,在本市献血的公民需要临床用血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用血,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需要临床用血的,按献血量不超过5倍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无偿献血量累计1000毫升以上的,其本人终身免费用血。

  另外,在本市献血的公民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其配偶、父母、子女需要用血的,按献血量2倍免费用血。我市卫生行政部门在10年前就明确规定,我市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我市各级医院用血的,只要符合免费用血规定,资料齐全,均可在用血医院直接办理免费用血报销手续。

  宁波日报记者 蒋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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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使我市“血液银行”储取更为方便,我市建立起完整的用血报销体系。如在全国率先将免费用血报销委托用血医院,市民可在用血医院办理报销;以邮寄方式办理异地用血报销。另外,在全国率先实行较大金额免费用血报销的审核制度,对免费用血一次金额在2000元以上或累计金额超出4000元的报销,实行监控与核查措施。

  宁波日报记者 蒋炜宁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