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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车祸母亲弟弟死亡 男子受煎熬潜逃6年自首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1-03 09:25:52

  潜逃六年最终落网

  10月23日,就在宁波高速交警支队准备抓捕张伟伟时,张玉才给郑警官打来电话,询问有关情况。郑警官在电话里对张玉才进行了法制教育,并敦促他让张伟伟投案自首。10月27日,逃逸6年的张伟伟在其父张玉才的陪同下,向宁波高速交警支队投案,并交代了6年前无证驾驶大型货车导致其母亲和弟弟死亡的交通事故事实。

  原来,张伟伟因其父亲一直跑运输,耳闻目睹也学会了驾车技术,但因没有驾驶证,他就克隆了老家楚某的驾驶证,跑起了运输。2004年7月31日凌晨那场车祸发生后,他的大腿严重受伤,被交警抢救到宁波市李惠利医院治疗。在治疗期间,其父考虑到妻子和小儿子已死于车祸,大儿子无证驾驶又肇事,会被警方拘留甚至判刑。于是,糊涂的父亲就和其他人一起“策划”肇事儿子的“大逃亡”。因为他认为,事故受害人是嫌疑人的至亲,家里不去讨说法,以后就没有人会提起这件事,大儿子依旧可以跑运输,并结婚生子。

  目前,张伟伟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感言

  肇事司机张伟伟在失去两个亲人后,为逃避法律责任,抱着侥幸心理潜逃,这既是对亡者的不尊重,也是对法律的藐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有关规定,对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为一年。由于他们没有法律意识,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也早已过去了。

  这起肇事逃逸案不但说明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个道理,而且提醒我们,只有遵守法律法规,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宁波日报记者 朱和风 通讯员 郑水刚 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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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