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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又遇新问题 普查对象一定要提供证件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11-03 13:17:11

  中国宁波网讯 经过第一次户口整顿、第二次普查摸底后,普查员对所辖社区住户的情况已基本掌握,但人口普查正式开始两日来,不少市民对于入户登记仍有疑问,刚搬进社区的人口需要登记吗?一定要出示相关证件吗?对此,记者昨日在余姚阳明街道新城市社区进行了体验。

  前一天晚上搬进社区的要登记吗?

  吕慧依是余姚阳明街道新城市社区的主任,她说,他们社区外来人员占总人口的十分之一,人数不多,但大都在附近的餐饮娱乐业上班,“这些人经常换工作,流动性很大,往往户口整顿时住的是张三,到清查摸底时人可能就变成李四了。”

  王逸琼是长兴新村的人口普查指导员,11月1日登记首日,她照例去辖区内的社区转了转,“前面几次上门住户信息都清楚了,本来只要确认一下信息就行了,没想到情况临时又变了”。

  原来王逸琼在长兴新村的两栋房子转了转,60户里就有7户是新搬进来的,“长兴新村25栋501室,我们10月25日去的还是一个姓陈的姑娘,等昨天过去屋里住的人就变成姓姚的了,一问才知道,之前住的人失业好久,工作找不到就回老家了,新主人是周末才刚刚搬进来的。”

  “人口普查登记按11月1日标准时间点确定普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即2010年10月31日晚住本小区的人口和户口登记在本小区但当晚未住在本小区的人口,哪怕是前一天晚上搬进来的人也要重新登记。”余姚人普办主任郑杰说,因为户主底册和人口普查表的内容要一致,普查表重新登记后,10月份做好的户主底册也要相应改变,“不光是一户人的姓名和人数,整栋楼和小区的人数都要改变,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

  普查对象一定要提供证件吗?

  “本地人是常住居民,他们的户口情况社区都有备案,可以说比较容易查清楚,外地人因为户籍不在这里,很难证明身份。”

  吕慧依向记者说起了遇到的一件棘手事。清查摸底时碰到一个外来打工的小伙子,一说我们是人口普查,对方倒是配合,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都愿意说,可一提起要出示证件,对方就不肯了。我去了三四次,告诉他,不会把隐私透露出去的,可对方还是无动于衷,最后还是在老乡劝解下,对方才同意拿出了证件。

  普查对象一定要提供证件吗?市人普办工作人员表示,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人口普查对象如果不提供真实、完整的人口普查资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对阻碍人普工作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虽然没有硬性规定普查对象必须提供证件,但虚假信息必须责令改正”。

  宁波晚报记者 白蓓 通讯员 胡鑫国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