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市房产交易中心近日发布消息,房管中心为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新开发的数据平台已搭建完毕且投入试运行。凡在限购期内购住宅的,该数据平台都将悉数记录,以方便查询。
根据我市《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精神的通知》,从新政发布之日(10月9日)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论是否有房,都只能在宁波新购1套住房。市民需要贷款买房,要认房又认贷,特别是首次购房和二套房购房者,都需要到相关住房管理部门开具证明。交易时间的认定,商品住房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二手房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
为使这一新政尽早落实,房管中心以最快速度做好限购住房信息系统操作方案,建立了全大市新购住房(包括存量住房和商品住房)数据共享平台,在市政府“限购令”正式生效时启动运行。
据了解,该数据平台涵盖面广,对全市11个县(市)区的存量住房和商品住房进行汇总分析。各县(市)区房管部门在办理存量住房交易登记手续时,须先通过这一平台,查询确认购房人(包括共有权人)及家庭成员无新购住房记录的,方可受理;房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购销合同时,也须经由这一数据共享平台先行查询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信息,以确认是否符合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日报记者 王岚 通讯员 邵建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