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一份调解书消除农村房产交易引发的复杂纠纷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1-05 08:41:25

  中国宁波网讯 在农村,多年前私下进行的房产交易,遇征地拆迁往往演变成复杂的纠纷,如何处置成为一个棘手的难题。前天,笔者从江北区庄桥街道获知,去年5月至今年10月,庄桥街道发生的48起类似纠纷全部以调解方式圆满解决,而这一切,与一份特殊的调解书有直接关系。 

  上世纪80年代,原籍台州的李某来到庄桥街道西邵村承包农田。后来,他向村民王某购买了住房。去年5月,该村开始拆迁,李某要求王某协助其办理拆迁过户手续。由于当初出卖价格与现在的补偿价格有巨大差额,王某有了反悔之意,他以双方当初的交易为私下进行、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不愿配合李某办手续。为此,村里多次组织双方协调,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村干部建议两人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就在这时,江北区政法委在庄桥街道试点推行农村法制促进员制度,并向该街道所属村派出了28名法制促进员,其中,担任西邵村法制促进员的是江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夏文俊。 

  夏文俊得知村里发生的这起纠纷后,立即进行调查。夏文俊发现,西邵村有此类矛盾的还有好几户。为此,他专门对江北法院近年来判决的类似案件作了仔细研究,发现最终的判决模式基本一致:在法律上,非本村村民之间私下进行的这种房产交易被认定为无效,但由于双方在交易时签有协议,因此考虑到诚信原则,法院虽然认定协议无效,但同时判决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经济补偿。 

  在村干部和当地调解组织的配合下,夏文俊耐心向王某和李某讲解了有关法律知识和法院判决模式,最终促使两人通过协商,就办理拆迁房过户手续、合理分配补偿款等达成了一致意见。夏文俊由此制作了规范的调解书。后来,西邵村和庄桥街道都以这份调解书为范本,先后解决了48起类似纠纷,在当地拆迁安置工作中发挥了特殊的作用。

  宁波日报记者 董小军 通讯员 郭文婷 杨春旋 袁玉敏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