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北仑区日前出台了外来工子女学校自聘合格教师待遇保障实施方案。根据新标准计算,该区外来工子女学校自聘合格教师人均年收入至少达到2.8万元(含各项社会保险、津贴、奖金),将比原先提高近1万元。
根据规定,自本学年起,北仑区外来工子女学校(含教学点)的非事业编制自聘合格教师每月最低基本工资标准将达1700元(不含各项社会保险、津贴、奖金),其中具有浙江省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自聘合格教师最低月工资分别为2800元、2300元、2000元(不含各项社会保险、津贴、奖金),每年按12个月发放。
该《方案》从今年9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对于审报补助的自聘教师名单,经区教育局核准公示后下拨工资补差经费。
宁波晚报见习记者 陈胜男 通讯员 王蓉 王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