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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借款人事实不清 12万该谁还成"智力题"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1-08 08:37:28

  中国宁波网讯 俗话说,朋友谈钱伤感情,恋人谈感情伤钱。可这两种“伤”一股脑儿都让慈溪人小强给挨上了。今年7月,小强向朋友大兵借了12万元,又在隔天转手交给了前女友小玲。

  近日,大兵向慈溪法院状告小玲赖账,小强以证人身份出庭。

  又一桩“老赖”欠款案?深入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也不得不承认“有点晕”。一审过后,他对案情提出三大猜想……

  小强:钱是代小玲借的

  三方认可的事实只有一个:大兵拿出了12万元,小玲收到了12万元。至于款项的来龙去脉,三人却各执一词,莫衷一是。小强出场便开始谈借款“起因”。

  小强说,今年7月16日,小玲打电话说她哥哥借银行的15万元贷款要到期了,让他帮忙筹钱。随后小强联系大兵借款,约定7天后还款。

  7月17日,大兵如约将12万元现金及一张空白借款合同、还款承诺书交给了小强。不过,大兵“百密一疏”,他交给小强的借款合同上,“债权人”一栏竟是空白!

  7月18日,小强拿了12万元现金给小玲,告诉她是向朋友借的钱,要出具借款合同书。因此前小强欠小玲12万元,所以小玲要求小强也给她出具一份借款合同书。小强依言行事,但两份合同书上都没有写谁是债权人。

  此后,因小玲一直未还款,大兵便拿着有小玲签名的合同、承诺书到小玲家上门催讨。当时小玲不在,小玲哥哥怀疑合同是伪造的,一怒之下报了警,派出所还有出警记录。

  小玲:我不欠钱,钱是小强还我的!

  接下来,小玲的陈述却让案情扑朔迷离了起来。

  小玲称:“我不认识大兵,更没有向大兵借过钱。”小玲与小强是高中时候的恋人,但分手后,两人仍是朋友。去年9月到今年4月间,小强陆续向小玲借款9万元。“加上3万元利息,正好是12万元。”

  今年7月18日,小强突然约小玲见面,说12万元钱已经准备好了。见面后,小强拿出固定格式的空白借款合同书及还款承诺书各一张,让小玲在借款人处签名。小玲自然不肯,称:“借条都还给你了,怎么还要给你打借条?”

  谁料,小强又拿出一份一模一样的借款合同书及承诺书,说:“这钱是我向人家借来的。这样,我也给你打一张,这样大家就两清了!”小玲不同意,小强就以不还钱作为威胁。“我当时只想把钱拿回来,就签字了。”小玲说。

  法官的三大猜想

  承办法官表示:案件症结在于那两份12万元的借款合同书:债权人空白,直接导致债权人、借款人的事实不清。随后他提出了三大猜想:

  其一:假设小玲的话属实,则债权人应是大兵,借款人是小强。小强利用小玲急于讨回借款的心理,给昔日恋人小玲设计了一个圈套,让她卷入这场借款风波。其二:假设小强的话属实,则债权人为大兵,借款人为小玲。小玲为归还哥哥的贷款,逼小强向他人借款,却不慎将自己卷入借款风波。其三:小玲和小强一对旧情人合乎制造实际借款人不明的情况,增加大兵的维权难度。

  据悉,这起蹊跷的案子将第二次开庭进行审理。(上述三人均为化名)

  宁波日报见习记者 单玉紫枫 通讯员 王蓓 张小玲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