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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之战牵累客户 宁波女孩索赔1元告腾讯
稿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 2010-11-08 11:08:30

  浙江在线11月08日讯QQ和360的战争像一根鱼刺,扎在葛萍的喉咙,难以下咽。

  葛萍,“85”后女生,也是QQ的忠实用户。从高一起申请了第一个QQ,她的QQ生涯有8年之久,为了防QQ被盗,她从2008年起还成为了QQ会员(目前已是VIP4)。

  然而,就在11月3日晚上,腾讯公司“作了一个艰难的决定”:QQ和360水火不相容。

  自认为VIP的葛萍以为可以幸免于难,却不想遭到了4次被迫下线。“作为付费会员,腾讯公司有什么权利这样做?!”11月4日,葛萍一怒之下,一纸文书将腾讯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1元。

  但记者从鄞州法院方面了解到,因为“管辖权”问题,法院还没做出是否受理的最后决定。

  “作了一个

  艰难的决定”

  葛萍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在我的报道里。第一次结识她,是2008年,5月汶川大地震,正在英国诺丁汉留学的她,发动了当地中国学生走上诺丁汉街头为灾区募得了30万元的善款。这个数字是诺丁汉市史上义卖筹集资金最多的一次。次年,葛萍从英国归来,带着这笔钱,在四川达州市渠县中滩乡建起了中滩乡天山诺丁汉小学。

  这一次面对腾讯公司,她执着依旧。11月3日那晚,也就是在状告腾讯的前一晚,她整夜没合眼。因为做这样一件事势必会被认为是炒作,但“明明是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了,怎么能忍气吞声”?

  这一夜里,葛萍在网上搜索格式,写好了状子,第二天早上8点,洗了把脸,就赶到鄞州法院,递交了自己的诉讼状。

  告腾讯得飞去深圳?

  本以为诉讼状移交后,剩下的就是等待上法庭。而事实并没有这么简单,因为第二天葛萍从鄞州法院方面了解到,法院有可能不受理她的上诉。

  理由是,腾讯公司《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中规定,若用户和腾讯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用户将纠纷或争议提交腾讯所在地即深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腾讯公司协议中的这条显然是无效的,完全是霸王条约。我有权利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选择权。”葛萍这样认为,是因为之前已有成功的案件参考。

  今年1月,吉林一网民“豪门玉儿”QQ号丢失,将腾讯公司告上了法庭,当时腾讯公司接到传票后,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吉林船营区人民法院认为腾讯公司的协议是格式合同,无效。腾讯又向上级法院提起申诉,但最终被驳回并维持了原判。

  昨天,记者从鄞州法院了解到,对葛萍的上诉,法院在讨论中,还没做最后的决定。

  我们签订了多少网上不平等条约

  如果不是这次在“管辖权”方面的争议,葛萍肯定一辈子也不会回头去看当年申请QQ时签下的腾讯公司的《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

  “看完后,真觉得一入QQ深似海啊!”

  她举了几个例子:比如协议重要须知的第三段:本《协议》可由腾讯随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恕不再另行通知。但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订立后,非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合同。

  又比如:《注册QQ账号的附加条款》中第四个条款:腾讯未经用户同意不向除合作单位以外的第三方公开、透露用户个人隐私信息。

  隐私之争是360和QQ之战的导火索。QQ的使用协议上,腾讯竟公然说自己可以向合作单位透露用户隐私。试问一下,腾讯的合作单位有多少,都是哪些?

  昨天,葛萍还为记者列出了10条以上她认为腾讯协议中不合理的条约。

  “我们‘80后’这一代,至少我醒着的时间里,有一半是在网上,我们注册过多少账号,申请过多少号码,又签下了多少‘不平等条约’?使用的安全得不到保障,隐私权也得不到保障,如果不借这次先把‘管辖权’的问题解决,那以后还敢用网络啊?再用不是傻了吗?”

  葛萍告腾讯公司会不会真的因为“管辖区”的问题而流产?昨天,葛萍告诉我,无论如何,她都要坚持把这个官司在宁波本地打下去,否则以后谁还敢用各种网络服务啊?

  我们期待最后的结果,本报也将继续关注此案,关注这个关系每个网络用户权益的“葛萍告腾讯案”最终的结果。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