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月25日我市首批5个县(市)区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试点后,10月25日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开,统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该制度实施后,对甬城百姓看病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
实施医院的药费均明显下降
按照规定,这些基层医疗机构要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307种、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150种,以及以县(市)区为单位确定的其他临床常用药品50个品规。这些药品和现有库存药品都实行零差率销售。
据市卫生局统计,3月—8月,我市首批实施的5个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人次均同比增长一成左右。门急诊均次药费和每住院床日药费均同比减少了3成左右。
药物品种受限部分患者感到不便
基本药物制度带来了药品降价,但药物品种受限则让许多患者颇受困扰。
昨日,在海曙区江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记者碰到前来配药的陈阿婆。她懊恼地告诉记者,她常吃的药有好几种,居然被告知在社区配不到。陈阿婆患有糖尿病、痛风等多种慢性病,治疗时是在大医院,康复或后期的治疗都在社区。“医生建议换别的药,但我担心疗效不同。如到大医院配,医保报销比例不同,肯定要多掏钱。”陈阿婆说。海曙区江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周懿阳估计,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继续推进,库存药物全部使用殆尽,可能有4成左右的病人会回流到大医院。
对医保病人来说,在社区门诊的医保报销比例要比大医院多15%左右。而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患者影响会更大,因为按照医保政策,在大医院就诊,除了大病和指定病种外,都不能报销门诊费用,而在社区医院可报销约45%的医疗费用。
部分住院患者回流到大医院
在调查中,记者注意到,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可能对规模较大的社区医疗机构影响较大。
鄞州区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我市一家规模较大的基层医疗机构,去年门诊量近80万人次,相当于市区一家中等规模的三级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8个多月来,该中心门诊量有上升,但住院人数下降明显。该中心设有床位120张,除外科病区住院人数持平,内科、妇产科、眼科病区住院人数都下降,特别是眼科病区,住院床日人数约下降了2成。
多家规模较大的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都抱怨“药不够用”。没有药,病人就无法在社区住院治疗,本来可以从大医院转诊到社区康复的病人也就无法转诊,这反而会加大住院难的问题。同时,有的社区医院的专科特色会逐步丧失,医院会留不住技术有专长的医务人员,这对患者来说也是一种损失。
基本药物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
国家推出基本药物制度的出发点是希望能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这一制度是新生事物,还需要不断地完善,医疗机构和患者都需要时间适应。
多家社区医疗机构负责人表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社区医院需要进行重新定位,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为患者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上。基层医生自己要改变并引导患者改变用药习惯,适应基本药物的限制。对规模较大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议应适当放宽政策,允许多增加些药品。同时,市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合作应更加紧密,譬如对转诊到社区的患者,继续为其提供药物。
宁波晚报记者 叶海英 通讯员 吴瑶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