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科教·卫生
九成城镇居民参加医保 人人享有社会养老保障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0-11-08 13:10:05

  日前,浙江省首份民生报告《2009年度浙江省民生指数与民生评价报告》发布,在对全省及11个城市民生改善工作情况综合评价中,宁波市就业与社会保障方面民生改善水平居浙江省首位。

  外地白血病学生获15万元“救命钱”

  “当知道孩子患上了白血病时,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如果没有医保基金给的15万元,我们很难挺过这一关!”33岁的陈国梁(化名)是安徽阜阳人,三年多前,他带着妻子儿子坐上了南下宁波的火车,在鄞州区一家小工厂找了份工作。做了新宁波人,一家三口正乐融融地打算在这片土地上安居乐业,不料却横生波折。

  去年6月,陈国梁的孩子被查出患有白血病,顿时整个家庭蒙上了乌云,“我们打工收入并不高,两个人才3000多块钱,要治疗儿子的病,光是医药费就吃不消”。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给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夫妻俩为此辗转难眠。

  命运在这里转了一个弯,但却为他们留下了一扇希望之窗。陈国梁的孩子之前通过就读的钟公庙街道长丰学校参加了居民医保,所以及时享受到了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随后又通过所在学校顺利地办理了续保。经过化疗和骨髓移植治疗,孩子的病情稳定下来了。从2009年6月至今,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达到20.8万元,其中,居民医保基金支付了15.4万元。

  “从2008年9月1日起,宁波市区将学生纳入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从中小学生到大学生,不限户籍均能参保。2009年9月1日起,宁波在全省率先对学生参保群体实行了门诊、住院医疗待遇双统筹,不管是门诊小病,还是住院大病及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血透等特殊病种治疗均能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2009年度共有33.65万名学生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学生的参保率达到了91%,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负责人说,居民医保为甬城30万学子撑起了一把有力的“生命保护伞”。

  打造“宁波模式”的社保体系

  近年来,我市的社会保险从城镇职业人群为主转向城乡全体居民,形成了覆盖城乡、层次清晰、互相衔接的宁波模式社保体系。

  在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中,2006年,我市出台实施了《宁波市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有效地解决了城镇劳动年龄段内大龄人群的养老保障问题。同年,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了《宁波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暂行办法》,较好地解决了城镇劳动年龄段外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

  宁波没有忽视400多万“新宁波人”的权益。2007年,探索出台了为外来务工人员量身定做的《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这一“社保套餐”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适用于全市各类用人单位的外来务工人员。2008年实施以来,外来务工人员参保率大幅提高,因社保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案件明显下降。此举也被中宣部等评为改革开放30年来全国30个创新案例之一。

  2007年底我市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今年1月实施了《宁波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标志着全市在制度层面上实现了“人人享有社会养老保障”的目标。目前全市共有74.4万名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领取了每月60元到80元的基础养老金。

  我市较早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制度建立之初就已覆盖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包括私营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目前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外来务工人员大病医疗保险三个制度平台。2009年全市实现了城镇居民门诊和住院双统筹。今年上半年,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8.42万人,参保率达到90.9%。

[1]  [2]  下一页  尾页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