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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付汇核销改革在即 进口企业将获更大便利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11-09 07:45:11

  中国宁波网讯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近发布的《关于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12月1日起将开始推广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

  人行市分行有关人士表示,进口核销改革将大幅简化贸易进口付汇手续,降低企业和银行成本,宁波市8600多家进口企业和36家外汇指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将享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

  进口核销改革的正式实施将为宁波的企业和银行带来哪些便利呢?据业内专家分析,便利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企业的正常业务无需再办理现场核销手续,贸易项下对外支付得到极大便利;二是取消银行为企业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的联网核查手续,减轻银行负担,便利银行日常业务操作;三是外汇局对企业实行名录管理,进口付汇名录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共享,企业异地付汇无需再到外汇局办理事前备案手续。

  进口核销改革实施之后,外汇局将利用“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以企业为主体进行非现场核查和监测预警,对异常交易主体进行现场核查,将进口企业分为A、B和C三类,并实施分类管理。在外汇形势发生变化以及贸易主体实施不当行为时,外汇局将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加大对“B类”和“C类”企业现场核查力度,实施严格的分类监管措施,并对违规企业予以处罚。

  外汇局宁波市分局提醒各进口企业应在2011年5月底之前到所属外汇局签署《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确认书格式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查询并下载。

  东南商报记者 周静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