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余姚市江南新城的沈某拿着一瓶玉米油及一只外包装箱来到当地工商部门,沈某声称,自己前几天在某超市购买了两箱“鸿韵”牌玉米油,共计人民币335.2元。回家后发现玉米油瓶身上的标识与箱外标识却是天壤之别。玉米油瓶身上标识内容为:原产地中国、生产工艺压榨、非转基因产品;而箱外标识为:原料产地来自美国、生产工艺浸出、转基因玉米。
这让沈某大吃一惊,他告诉笔者,“我想买的就是非转基因产品,所以购买时还多了个心眼,看了看瓶身上的标识,谁会想到箱体的外包装跟瓶身会有这么大的出入。”沈某始终觉得,这是生产企业有意在误导消费者,并提出要求按食品安全法及广告法“退一赔十”处理。
面对消费者的异议,超市负责人多次申明玉米油瓶上标识为准确的,外包装箱不一致可能是装错了,并非原包装箱存在问题。但沈某认为,产品瓶身与外包装箱外的厂名、厂址、商标基本一致,但产品却不一样,不存在装错行为。
经过余姚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多次调解,最终超市愿意一次性补偿消费者1500元人民币,并退还两箱玉米油。同时,工商部门也将对存在虚假宣传、表里不一的标识行为进行整顿查处。
通讯员 陈章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