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意见》, 《意见》要求,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建立起覆盖城乡、总体发展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服务标准更加完善,服务管理更加规范的家庭服务体系。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技能水平不断提高,持证上岗比例达到70%以上。
培育壮大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力争年营业额超5000万元的企业1至2家,超3000万元的企业3至5家,超1000万元的企业10家。
为了发展家庭服务业,宁波还将加大财政支持,今年起,宁波市财政设立“家庭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支持与家庭服务业发展相关的培训平台、信息平台、融资平台、从业人员基本保障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