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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通知:保险人员不得在银行驻点卖保险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11-10 08:35:15

  本报讯(记者周静)银监会正式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通过商业银行网点直接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应当是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银行销售人员”。记者昨日获悉,宁波银监局已收到相关文件,并将于近日下发至相关机构。

  保险产品不得与银行理财产品混淆销售

  依照《通知》,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商业银行必须清退保险公司派驻其网点的销售人员,每家网点合作的保险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超出部分需向当地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并作原因阐述。

  银监会在其官网发布的答记者问中提到,他们认为目前有些银行和保险公司“存在不适当销售,将保险产品介绍成储蓄产品,误导客户,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对投连险等复杂类保险产品在客户风险测评、投保提示、引导客户抄录有关声明等方面仍然有执行不到位的现象”。《通知》将进一步规范相关业务的开展,促进商业银行的审慎经营,推动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通知》还要求,保险产品不得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销售。

  业内人士表示,这一点的提出也很及时。储蓄的“存钱”与保险的“存钱”是有区别的。现在有些银保产品吆喝年化收益率能达5%甚至7%,而实际上一般在2.8%~4%之间,这会让消费者产生误解。比如1万元存银行,按现在年利率2.5%算,一年后利息是250元,连本带息是10250元,而保险的“存钱”时间要长,有三年期、五年期、十年期,如果年缴保费1万元,必须连续交5年,如果1年后投保人要“取钱”(实际叫退保),那么1万元本金就有损失了。销售人员应该将这些如实告知消费者。

  目前仍有部分人员在银行网点卖保险

  记者在暗访中也发现,目前在我市一些银行网点,有一些身着类似银行工作服的人员,在网点大堂里指点客户去取号排队。在进一步的沟通中,会向客户推销声称比存款利率高得多的“理财产品”。实际上,这些“理财产品”往往是保险产品。

  “我认为这样确实不太好,我已经向行领导建议过了。”一家国有银行支行办公室主任王先生上周刚刚调解过一起相关的纠纷。一位储户听信在银行网点驻点的保险公司人员的推销,把保险当成稳拿收益的理财产品买了,之后要急用钱却取不出来。“这位客户家里钱并不多,来存钱本来也存不长的,但是保险工作人员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把产品卖给了不适合购买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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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