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自从看到“保险人员将不得在银行驻点卖保险”的消息后,25岁的小何不免担忧起自己今后的工作。
小何是我市一家外资保险公司的员工,主要从事银保渠道销售——她会定期到银行网点驻点销售保险产品,然后按照每个月的保费收入来领取薪酬。
但是,现在她担心要是新规一旦执行,换岗位是摆在她面前必须选择的道路。
银监会在最新印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在商业银行网点直接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应是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银行销售人员,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银行年底前要清退保险公司驻点人员。
按照银监会相关负责人的解释,此次银监局发文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原因在于——近年来,部分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过分追求业务规模指标和短期效益,存在不适当销售,将保险产品介绍成储蓄产品,误导客户;对投连险等复杂类保险产品在客户风险测评、投保提示、引导客户抄录有关声明等方面仍然有执行不到位的现象。
然而,事实上,据记者了解,去年中国银监会和保监会就曾联合发文要求规范银保市场秩序,强调银保产品在销售时不得与银行储蓄、理财产品混淆,不得夸大保险产品收益等。
记者注意到,此次银监会印发的通知中,与以往的规范区别最明显的就是增加了“保险人员将不得在银行驻点卖保险”和“每家银行网点合作的保险公司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
而正是因为这两条规定,牵动了甬城保险公司的神经。
据记者了解,目前宁波几乎所有的寿险公司在内部机构设置上都会有银保部门,负责保险产品在银行渠道的销售,而通过银保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在各公司的占比少则20%,多则达到了90%以上,特别是个别外资保险公司,其产品销售完全依赖于银行,新规将对那些过分依赖银保销售的险企带来较大影响。
一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没有了驻点销售人员,银行的销售人员对复杂保险产品的理解暂时还不到位,产品销售肯定要面临较大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肯定会加大对银行工作人员的保险培训,银保经历此次调整,保险公司银保费用不排除有上涨的可能。
对于新规,我市一保险公司负责人认为,尽管新规短期内会对险企的银保发展势头带来一定限制,但是从长期看,将提高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风险管理水平,以使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规范发展。
宁波晚报记者 徐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