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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1-12 09:40:49

  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瑞法及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等40余人在宁波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这个重点,加强对刑事立案活动、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等刑事诉讼各个阶段的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留所服刑及监管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力度;要以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为核心,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律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的法律监督,重视做好民事、行政案件的息诉息访和矛盾化解工作,进一步规范自身执法活动。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努力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到实处。

  郑瑞法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决定》精神和会议部署,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切实做到有行动、有措施、有实效。市人大在适当的时候也将采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调查研究等形式来推进《决定》的实施,并且将探索研究市人大加强司法公安工作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方面的制度性创新。

  宁波日报记者 龚哲明

【编辑:沈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