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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游客酒店滑倒 工商协调获赔2400元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11-16 08:09:15

  中国宁波网讯 出门旅行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情,但安全问题不容小视。日前,从陕西来宁波旅游的姚先生在洗漱时不慎摔伤,高兴变成了扫兴。

  事件 游客酒店摔倒,肋骨骨折错位

  近日,在宁波旅游的姚先生入住鄞州某酒店,与同行旅客共住一间房。第二天清晨,同行旅客洗漱完毕后,将洗漱盆附近的地砖弄湿了。姚先生洗漱时,不慎滑倒在地,身体侧面摔在卫生间与客房过道连接的台阶上。经检查,姚先生右侧第八、九、十肋骨骨折,发生错位;邻近的肺叶可见淡薄片状密度影,右肋膈角处的侧胸膜局限性隆起。

  调解 四方异地协商,工商情理相济

  意外发生后,姚先生和酒店就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进行沟通,双方意见分歧很大。据了解,姚先生此次出游与陕西宝鸡某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经过南京、舟山两地旅行社的转包,由舟山某旅行社安排入住鄞州某酒店和在宁波的旅游事务。而发生事故的地点是在卫生间与过道连接的台阶上,台阶狭窄落差较大,滑倒后容易造成摔伤。

  考虑到事故涉及了旅客、酒店、陕西签订合同的旅行社和舟山转包安排入住旅行社,游客回到陕西后还需要继续治疗,鄞州工商部门“有法有据,情理相济”和四方多次沟通,反复调解,最终决定由酒店方偿付旅客医疗费、人道主义补助共2400元;由合同签订方的陕西旅行社和转包的舟山旅行社,会同保险公司共同鉴定事故情况,游客回陕西后的后续医疗费用由陕西旅行社垫付。

  提示 出门旅游安全,保障要看三招

  鄞州工商部门提醒市民,出门旅游在外,安全要放第一,保障旅游安全要看仔细如下三招。一是选择签订合同的旅行社要对比三家,尽量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信誉度高的正规旅行社,除旅行社需购买“旅行社责任险”,游客个人最好再购买“旅游者个人意外保险”,购买保险产品时要结合自身情况和旅游行程合理选择,并认真阅读保险条款。

  二是签订详细的旅游合同,尽量选择使用工商局和旅游局联合推荐的《旅游合同文本》的旅行社,详细约定时间、景点行程、交通工具、住宿、娱乐安排、违约责任等内容,且违约责任必须具体。一旦出现问题,旅游管理部门或消委会就可以依据处理,及时有效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特别需要提示的是,根据最新实施的《最高法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规定》,旅行社转包给下一个景点旅行社,必须征得游客同意,不得擅自转让业务。

  三是入住地尽量前往旅行安保服务规范、口碑好的旅馆酒店,还可以选择已参保“公共责任险”的酒店,在酒店意外受伤或者遭遇突发事故时,能第一时间得到权益维护,解决游客与酒店方关于责任认定的分歧。(东南商报通讯员 竺鹏杰)

【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