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豪 绘)
入室偷了东西,抢了钱,没想到大门被受害者反锁出不去了。安徽人张某走投无路下,向受害者“请求”开门未果,愣是在房顶上徘徊了两个多小时,结果仍找不到逃跑的路……
今年10月下旬,张某独自到宁海打工,不料工作没找到,身上的钱花光了。于是,他想到一个来钱最快的方法:偷。
11月1日0时30分许,张某四处溜达,伺机作案。经过宁海跃龙街道中山东路连排落地房时,他发现一户人家二楼南面的房间亮着灯,窗户和院子大门开着。
张某进院子后,攀爬围墙,踏上二楼窗台的空调外挂机,通过二楼窗户进了房间。确定房里没人后,他一阵翻箱倒柜,偷了一枚戒指、一个玉佩和几张小额的外币。
此时,女房主穆某买夜宵回来了。张某听到锁门声后,连忙逃到二楼北面房间内,躲在一张麻将桌旁。
不料几分钟后,穆某也进来了。当晚本就没偷到啥值钱东西,对方又是一名女子,张某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冲上去捂住穆某的嘴,拔出随身携带的刀抵住对方颈部,威胁道:“别出声,把钱拿出来,不然捅死你……”穆某害怕之下,只得把身上的1700元钱交给张某。
张某得手后立即下楼,可逃到大门口时,他傻眼了:大门已经被穆某从里面反锁了。束手无策下,他竟然又跑上二楼。此时,穆某已躲进一间上锁的房间内。
张某拼命敲房门“求助”:“帮我开开门吧,我出不去了……”害怕的穆某不敢做声,偷偷在房内报了警。
见“求助”无望,张某更慌了,跑到顶楼发现窗户开着,便从窗户爬到阳台后翻上屋顶。原本,他想通过连排的其他落地房逃跑,可从东侧找到西侧,所有房子的阳台门窗都锁着,没有任何逃跑机会。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搜查,于凌晨3时许,在该排落地房的东侧阳台抓获躲藏的张某,并在别处阳台查获赃款赃物。
11月12日,宁海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张某。
(宁波日报记者 沈孙晖 通讯员 草 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