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街头的人行道上,有些地方设有电杆斜拉线,这种斜拉线有的连警示标志也没有,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弄不好行人就会撞上去。”多日来,有多名市民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7777777求助。
据市民吴先生介绍,他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在嵩江路与中兴路交叉口不远的地方,有两个电杆斜拉线设在马路中间,并且没有什么警示标志,行人稍不注意就会撞上。”吴先生说。
昨天下午,记者按照吴先生的指点,在现场果然看到相距10多米的地方,有两根电杆斜拉线。有一根是黑色的,什么标志也没有。还有一根外面涂着一层反光漆。据一名过路的市民介绍,这两根斜拉线,白天还好,行人大老远就能看到,还可以闪避。如果是晚上,光线有些暗,路人稍不注意或对情况不熟悉就会撞上去。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像这种电杆斜拉线“蹲”在人行道上的现象在我市还有多处。在兴宁路上,记者看到一根电杆斜拉线设置在人行道上,什么标志也没有,不但占据了人行道的空间,也给行人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而在一些城乡接合部的地方,这种现象更加普遍。
据了解,宁波街头的电杆大部分属于电力和通信等部门。昨天下午,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供电和电信部门的值班人员。据他们介绍,宁波老三区的供电电缆经过多年的改造,大部分已经“入地”。现存的电杆斜拉线,是没有办法必须存在的。而在城乡接合部地带存在的电杆斜拉线,也在进一步的改造之中,等改造好了之后,这些地面上的电杆斜拉线问题将会彻底解除。
对于有些电杆斜拉线上没有警示标志的问题,他们说原本这些标志都是有的,但有些被人为破坏了或被车给撞掉了,对此,他们会派人做进一步的排查修复。他们也提醒市民,要好好保护身边这些不起眼的设施,因为它们也与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同时,如果大家发现这些设施损坏了,请及时和他们联系,他们将会尽快派人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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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电线杆斜拉线设置一事,记者采访了法律界人士了解到,公共场所设立的电线杆斜拉线应设立警示标志,以提醒路人注意安全;如果未设立警示标志,电线杆的归属部门应承担因此而引发事故的责任。记者经过网上搜索发现,外地曾发生过市民因此状告电线杆责任单位的事。2005年11月,在兰州打工的女孩刘婷不幸被人行道上的一根电线杆斜拉线绊倒致残,她将两家责任单位共同推上被告席,获赔6.6万余元;2008年5月,北京密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电线杆斜拉线未设置警示标志而致人受伤的案件,伤者王某要求电线杆的归属部门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外地一些城市,遇到这种情况时,一是会选择让电杆斜拉线避开交通要道;二是如果设在交通要道上,则要做必要的提醒和警示;三是电杆产权部门要对提示标志定期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损坏,就及时更换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