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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上牌要经环保确认 规划最快可能明年实施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11-17 07:37:56

  《宁波市机动车污染防治规划》通过专家评审,最快可能明年实施

  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宁波市机动车污染防治规划》通过专家评审。根据规划,凡在宁波市车辆管理机关申请登记上牌的所有机动车,须经市环保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确认达标后,公安交管机关方可予以办理上牌手续。而据透露,该规划最快可能在明年实施。

  环保先确认 公安再上牌

  据介绍,根据规划,我市将制定《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并实施机动车污染排放分级制度、强化检查维护制度、高排污车辆的鼓励报废制度和新车排放控制方案。

  其中,机动车污染排放分级制度把机动车排放未达到国Ⅰ标准的,定为0级;达到国Ⅰ标准的,定为1级;达到国Ⅱ标准的,定为2级,依次类推。不同排放级别的车辆将接受不同频率的“简易工况”检测。

  按照规划和管理办法,凡在市车辆管理机关申请登记上牌的所有机动车,须经市环保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确认达标后,公安交管机关方可予以办理上牌手续。同时,机动车生产厂和销售商不准向宁波市用户销售不符合上牌要求的机动车,对外地转籍过户车辆视同新车上牌要求办理,其排放必须达到当时新车上牌的排放标准。据透露,该规划最快可能在明年实施。

  报废高排污车辆是重点之一

  根统计,2000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仅为39.6万辆,到了2008年,增长到124.9万辆。规划预测,到2015年,仅市三区的机动车保有量就将超过40万辆,汽车尾气排放对我是空气环境的影响日益严峻。

  根据规划,高排污车辆的报废制度则是限排的重点之一。规划认为,淘汰一辆高排放老旧车辆,就可以获得发展10辆小排量低排放车型的环境容量空间,因此,高排放的老旧车辆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报废:不能通过规定频次的简易工况法的尾气检测,经治理、维修、保养后仍不能通过的;在2015年没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公交车。东南商报记者 林伟 通讯员 王璐

  ■下步打算

  新车上牌竞拍控制 外地车辆禁入市中心

  《宁波市机动车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后,为确保宁波市大气环境质量,我市还将考虑沿用周边中心城市的做法,采取对新车上牌实施竞拍控制、非本地车牌的车辆不予进入城市中心控制区、倡导中心控制区运作公共交通等措施,以控制排放总量。同时,还将出台优惠措施,鼓励市民购买私家车时选用小排量低排放的车型。

【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