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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层建筑1100多幢 现有消防云梯车7辆 高喷车23辆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1-17 07:46:21

  根据《宁波市高层多业主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都是高层建筑。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宁波市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有1100多幢,其中商住楼约占整个高层建筑的15%,建筑高度50米以上的约占40%。

  据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全市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现状进行排查摸底情况看,发现产权单一的高层建筑好于多产权的综合性建筑,单位直属部门管理的好于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建筑,委托物业统一管理的又好于多业主无物业管理的建筑。

  据消防部门介绍,目前我市现有器材装备中,最高云梯车为52米,共有云梯车7辆;最高高喷车为32米,扬程60米左右,共有高喷车23辆(其中32米高喷车9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19辆;抢险救援消防车27辆;水罐消防车59辆;以及防化洗消车、干粉消防车、泡沫干粉联用车等车辆总计202辆。

【编辑:崔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