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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农民人人享有社保 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1-17 08:29:53

统筹发展篇

  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造成的城乡差距不仅表现在城乡居民收入上,更反映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上,“十一五”期间我市加大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投入,改善农村公共服务的政策体系和框架初步形成,基本实现农村居民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为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市委农办副巡视员 曹良明

  2006年,我和老伴领到了区里发的每人每月90元的老年人生活补助金,后来又参加了“新农保”,每月可领取450元。我老伴参加的是“土保”,也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每月可领取470元。如有小病小痛,就到村保健站配些药,如果到镇医院看病还能报销部分医药费。

  ——鄞州区横街镇梅梁桥村村民 杨英娣

  本报讯(记者朱军备 通讯员丁世恩)据市农办提供的数据表明,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共培训农村劳动力7万人次,培训后转移就业1.6万人。与培训就业一样,近五年来,我市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教育文化设施等都有较大幅度提高和改善,真正实现公共服务不断向农村延伸的目标。

  我市于2007年10月出台《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随后各县(市)区均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实现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上全覆盖。今年1月,又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养老保险政策城乡融合,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

  “人人享有社会养老保障”的理想已成为现实。至今年2月底,全市67.3万名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农村户籍人员都已领取每月60至80元的基础养老金。被征地人员养老累计参保人数55.8万人,重点对象参保率达到86%,已有39.3万人按月领取养老保障待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巩固提高,人均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均居全省首位。截至6月底,全市参合人数331.33万,参合率96.71%,人均筹资达342元,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平均达到46.9%,政策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达到29.7%,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均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同时,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累计建成省市级规范化社区服务中心170家,创建率居全省前列。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配备社区责任医生6693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标率为93.8%。

  “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帮农民培训,助农民就业。2003年至2009年,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农民培训经费4亿多元,共培训农民151万人次。

【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