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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免除学杂费 70余万学生一年免缴1.2亿元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0-11-18 07:23:45

宁波栎木小学诵读经典活动(资料图片)。 记者 刘波 摄

  2006年8月,宁波市政府出台《宁波市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免除杂费制度,免费对象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中本市户籍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这是“十一五”期间宁波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一件惠及千家万户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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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鄞州率先实行12年免费教育

  2008年9月1日开始,鄞州区把免费教育的范围扩大到普高教育阶段,全区实施从小学到高中12年免费教育。按照现行的学校收费标准测算,一个孩子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毕业,自己负担的教育费用将减少1.5万元左右。这是鄞州继在全国最早实施小学到初中九年义务教育全免费和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之后,又一大惠民创举。

  当年盼望免费义务教育

  4年前,家住海曙区的邵先生从教育系统退休,如今,他过起了悠闲的退休生活。每周一至周五放学时段,邵先生都会到广济中心小学门口等候,接读小学五年级的孙子回家。

  邵先生说:“1965年,我从师范学校毕业后,分配到鄞州农村学校做老师。那时,不少农家子弟常常因为缴不起几元钱的书学费,而不得不辍学。我们教师家访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上门动员学生家长,希望他们千方百计克服困难,让自己的孩子继续上学。那时,几元钱的学费真的难煞人!教师、家长和学生都盼望将来有一天不用缴学费也能读书!”

  后来,随着宁波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的提高,缴不起学费的中小学生已经很少见了,但还是有一些特别贫困的家庭,要为缴学费发愁。邵先生说:“把缴费义务教育,变成免费义务教育,这是人民群众盼望已久的一大心愿。”

  免费义务教育分步实施

  宁波市实现免费义务教育是分步实施的。早在2002年秋季,宁波市把大堰镇等16个贫困乡镇和4个欠发达地区,列入“二免一补”地区,所有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孩子,都可以免缴学杂费、住宿费。家庭特别贫困的孩子,还可以全部或部分补助书簿费。2005年,宁波市又在大堰等地开始实施“学生营养餐工程”。中小学生每周至少可以免费吃上两餐营养餐。

  在2006年秋季全市开始实施义务教育段全免费之前,鄞州区已提前半年实施了这项政策,让7万名适龄儿童提前一学期享用到了这份大餐。

  近几年来,随着义务教育段全免费,我市对贫困学生的资助主力已逐步转向大学、职高和普高。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仅去年,我市有46000多名中职学生享受到国家助学金,总共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6548万元。

  外来务工者子女也受益

  2006年9月1日,《宁波市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的实施意见》正式实施。宁波实现真正的免费义务教育,比2008年秋全国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提前了2年。

  按有关规定,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对象为: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包括本地户籍学生、正常转入我市就读学生以及符合条件在转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跨省、跨县)务工人员子女等。

  免除学杂费标准为:城镇中小学(含乡镇初中、乡镇中心小学)为每生每学期小学100元,初中130元;农村中小学(指村小、村完小及中心小学在村里举办的教学点和原100个省重点扶贫乡镇的初中、乡镇中心小学)为每生每学期小学65元,初中90元。

  据市教育局统计,2006年秋季,宁波有资格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学生共有70余万人,免除金额达1.2亿元。

【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