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
“假离婚”暗藏诸多风险
“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这样有一定风险,如同走钢丝,很可能得不偿失。”宁波导司律师事务所刘慧杰律师说,如果万一复不了婚,另一方可能一无所有。
刘律师说,法律不可能根据一纸协议干涉公民的婚姻自由,离婚之前夫妻双方的复婚约定,即使公证过都会被视为无效,如果对方不愿意复婚,另一方不能主张一点权利了。
如果复婚了,很多东西还是变了。复婚后,前一段婚姻法律关系解除时归属于一方的财产,复婚时已作为一方的婚前财产,而不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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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个月,楼市连番出台多项调控政策。6月24日我市出台了楼市调控“21条”,宁波家庭购买第三套房的,暂停发放购房贷款。10月9日,我市又出台了“限购令”,规定每户居民在本市只能新购一套住房。
与此同时,各家银行也纷纷出台房贷新政,银根紧缩,要求首套房贷首付不得低于三成,第二套房贷首付至少50%,购买第三套房房贷一律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