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旨在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的宁波市机动车污染防治规划日前通过专家评审。
依据该规划,我市将制订《宁波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办法》,实施机动车污染排放分级制度与高排放老旧车辆强制报废制度,并将在机动车管理、车用油品控制、尾气监督检测等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在新车排放控制方面,我市将对新车上牌执行环保审核批准措施,鼓励市民购买小排量、低排放私家车,控制市区新车总量,大力倡导公共交通。
又讯 自去年10月1日起,我市对外地转入机动车辆正式实行“国Ⅲ”排放标准,环保部门在市机动车辆管理所设立了专门窗口,负责审核转入申请车辆的排放标准。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转入我市的机动车数量降为1792辆,这一数字与去年同期的5291辆相比,下降了66.13%,由此彻底杜绝了外地高污染、高排放、低标准的老旧机动车大量转入我市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