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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两起走私淫秽物品案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0-11-21 08:48:54

  中国宁波网讯 申报出口的棉被、化纤袋里竟然夹藏着418册淫秽书刊,近日这起走私淫秽物品案的主犯谢某被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10月,宁波海关在查验一只集装箱时,发现申报名称为“棉被、棉质毛巾”的货物中夹带着2930册书刊。经省新闻出版局鉴定,其中418册属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淫秽书刊。随后,宁波海关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谢某在一个月后投案自首。据谢某供认,棉被、食品、杂志以及含有淫秽内容的书刊都是他在意大利做生意的亲戚委托采购的。市中院认为,谢某的行为已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

  无独有偶,在中美洲某国开超市的张某,去年返回国内采购一批小商品时,将1.2万余张淫秽光碟夹带其中,伪报品名委托货代申报出口。今年6月,张某因走私淫秽物品罪被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宁波日报记者 俞永均 通讯员 蒋艳)

【编辑:胡敏】